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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登门宣告 “零距离”以案释法
时间:2021-04-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14下午繁昌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干警来到犯罪嫌疑人家中,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宣布不起诉。该案被不起诉人为一对年过七十的老夫妻,因年龄较大,家中有留守儿童需要照顾,检察干警决定登门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并向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对老人进行普法教育     

据悉,2020825被不起诉人王某某邓某某繁昌平铺镇境内漳河蔡铺段投放地笼,准备收笼时被巡逻民警发现现场清点,地笼内共捕获海虾31只,鲶胡子1条,苍条子2条。由于笼网属于禁用捕鱼工具,漳河蔡铺段属于禁捕区域该案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因二人犯罪情节轻微且主动认罪悔罪,区检察院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考虑到两位老人对于非法捕捞水产品方面的法律意识较为淡薄,检察干警以朴素易懂的语言向其宣讲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了“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水域10年禁捕”等一系列政策,详细解释了禁渔区、禁渔期、禁用工具和禁用方式,并将普法宣传手册留给老人认真学习,进一步引导其自觉遵守禁渔相关规定。老人表示会吸取教训,今后不仅自己要做到遵法守法,还会以身说法告诫村民们不要非法捕捞

检察干警在村民家中宣告不起诉、零距离进村普法,不仅增强了群众的守法意识,也彰显了检察温度,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