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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森林等15人涉恶案一审宣判
时间:2020-07-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21日上午,由繁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姚森林等15人涉案,在繁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繁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姚森林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从事“套路贷”业务多次采取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威胁、恐吓他人,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影响恶劣。他们分工明确,人员稳定,形成了以姚森林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并分别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

繁昌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姚森林等人为非法占有他人钱财,多次为非作恶形成了以姚森林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判处被告人姚森林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三万元;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五年至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法追缴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并对已查封的房产、车辆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