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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松等10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开庭
时间:2019-10-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1011日上午,由繁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唐松等10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一案,在繁昌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繁昌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梅务有作为该案主办检察官,依法出庭支持公诉。芜湖市、繁昌县两级人大共组织市、县人大代表40余人对庭审进行旁听、观摩。

    繁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指控:20165月至20186月间,被告人唐松等10参加以艾敏(另案处理)为首的涉黑犯罪集团,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的多次进行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致使众多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和身心伤害,依法应当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唐松等10人的刑事责任,并以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罪名追究相应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经过为期两天的公开庭审,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