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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数十吨钢材凭空消失,蚂蚁搬家式盗窃浮出水面
时间:2019-05-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近日,繁昌县就发生了一起离奇的怪事:一建筑公司发现,施工工地堆放的钢材越来越少,个月下来竟凭空消失了一大如此沉重的钢材是怎么凭空消失的呢?警方调查,这原来是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某某在捡拾破烂过程中,发现繁昌一建筑公司施工工地露天存放许多钢材,无人看管。2018年9月至10月份期间,朱某某趁清晨、晚上无人之,以挑背扛等方式,连续盗窃工地上的钢材、钢管、扣件、电缆线等材料,并将盗窃所得赃物存放在无人居住的房屋周边,伺机将赃物卖出。

  2018年11月19日上午,建筑公司工作人员在寻找施工材料时,发现了被朱某某盗窃的赃物。经现场称重、过数,朱某某盗窃的赃物有:各种废钢材10.56吨、脚手架钢管308米、脚手架钢管扣件568只、螺纹钢线0.3吨,圆钢线材1.8吨、废铝20斤及铜芯电缆线等,经认证,上述涉案物品价值人民币四万五千余元。

  2018年1220日,被告人朱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盗窃事被盗物品现已全部发还被害人。

  繁昌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贵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经繁昌县人民法院审理,朱某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宣告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以案释法:放在工地上的钢材即便无人看管,偷盗仍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本案被告人连续一个月肩挑背扛,将数十吨钢材偷走,下了苦功夫却用在歪门邪道上,因小利,失大节。希望心存贪念的人,引以为戒,记住:勿伸手,伸手必被捉!

 

法律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