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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9800元的“电话费”
时间:2018-05-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繁昌一女子出于好心手机借给别人使用,不料微信钱包里的9800元不翼而飞。

2017年12月的一天半夜,李婷婷下班后发觉钥匙丢在单位,便来到家门口的超市,欲通过熟识的超市老板丁敏(化名)的手机微信,查看自己的朋友圈找同事的联系方式。在丁敏将手机登录微信借给李婷婷使用后,李婷婷趁丁敏不备,利用已掌握的丁敏的微信支付密码,从丁敏微信账户及微信绑定的农业银行账户内分四次共转账9800元到自己的微信账号,将转账的9800元接收,并将自己从丁敏的微信联系人中删除。第二天早上,丁敏登录微信后,发现微信里的几千元钱不见后立即报警,警方将李婷婷抓获归案。

李婷婷交代,她欠微信好友一万元钱,她在找丁敏换钱的时候看到丁敏输过微信支付密码,于是就将密码存在手机上,想找机会把丁敏微信上的钱转到自己微信上。近日,繁昌县人民检察院李婷婷(化名)盗窃一案提起公诉,繁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李婷婷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检察官提醒:微信、支付宝关联银行卡,支付固然方便,但一定不要将自己的手机或者微信拿给其他人使用,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