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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繁昌区人民检察院公共场所消防应急照明指示 器具更换询价公告
时间:2025-0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确保繁昌区检察院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正常运行,满足消防安全规范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诚邀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繁昌检察院公共场所消防应急照明指示器具更换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峨溪北路655号

联系方式:0553-7916962

代理机构:安徽尚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荻港镇渡江北路凤凰花园13号楼501室

联系人:姚雯雯

电话:18255388161

三、项目概况繁昌检察院公共场所消防应急照明指示器具更换,同时确保新应急指示器具的安装及相关线路的调试工作符合安全规范和照明要求 及信息机房内原七氟丙烷气罐进行拆除并无公害处理

四、各更换项目最高控制价:

1.繁昌检察院消防应急照明指示器具更换8550元

2.繁昌检察院七氟丙烷气罐进行拆除并无公害处理2000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具备相关产品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3.所提供的消防应急感应器具需具备合格的检测报告,确保产品质量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2289时15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芜湖市繁昌区行华大厦909室。

、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免收报名费

2、付款方式:项目完工后一次性支付

3、提供质保一年。

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

5、潜在投标单位于20252289时15分(北京时间)投标人携以下纸质资料至芜湖市繁昌区行华大厦909室: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繁昌区人民检察院公共场所消防应急照明指示器具更换等项目报价单、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材料需密封在档案袋内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材料提供不全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等情形,均视为无效投送。

6、代理费:本项目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代理费500元。

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检察院

安徽尚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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