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检察院
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何基鹏民事判决申请监督案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下午2:30
二、听证地点: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检察院二楼公开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