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繁昌县人民检察院 2018 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08-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繁昌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繁昌县人民检察院 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繁昌县人民检察院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繁昌县人民检察院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繁昌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在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履行职责对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

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依法提请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按照法律规定对本县公安机关侦查的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

下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直接受里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

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对本县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功和侦查

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按照管辖范围,对本县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本

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本县人民法院

确有错误的一审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对本县人民法院的审判

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本县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和县看守所活动

是否合法,进行监督。负责被监管改造人员重新犯罪案件的逮捕、

起诉工作,受理被监管改造人员及其亲属的控告、申诉。

6、依法对本县人民法院的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实

行法律监督。

7、对本县人民法院己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经

济、行政判决或裁定,提请抗诉。

8、依法受理公民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和犯罪嫌疑人的

自首。

9、向上级检察机关负责本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

工作以及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项工作,依法建院从严治

检。

10、规划、管理本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和保密、文秘

等项工作。

11、负责其它应由繁昌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繁昌县人民检察院 2018 年度部门决算院

本级决算。

纳入繁昌县人民检察院 2018 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

1 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第二部分 繁昌县人民检察院 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5-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繁昌县人民检察院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收入总计 1234.08 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 1234.08 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 2017 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92.5万元,下降 7.0%,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单位经费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收入合计 1234.0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4.08 万元,占 1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支出合计 1234.0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49.72 万元,占 85.1%;项目支出 184.36 万元,占 14.9%;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1234.08 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 1234.08 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 2017 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92.5 万元,下降 7.0%,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单位经费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234.08 万元,占本年收入的 100.0%。与 2017 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92.5 万元,下降 7.0%。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单位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234.08 万元,占本年

支出的 100.0%。与 2017 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92.5 万元,下降 7.0%。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单位经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234.08 万元,主要用

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 1115.48 万元,占 90.4%;教育(类)支出 2.72 万元,占 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5 万元,占 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 29.46 万元,占 2.4%;住房保障(类)支出 84.17 万元,占 6.8%。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36.72万

元,支出决算为 1234.0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奖金支出较预算大幅度提高。其中: 基本支出 1049.72 万元,占 85.1%;项目支出 184.36 万元,占14.9%。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

算为 713.09 万元,支出决算为 931.1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奖金支出较预算大幅度提高。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 226.56 万元,支出决算为 131.2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事务管理中的部分支出纳入行政运行支出和其他检察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

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53.14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事务管理中的部分支出纳入其他检察支出。

4.教育(类)教育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

预算为 2.72 万元,支出决算为 2.7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

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 2.25 万元,支出决算为 2.2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29.46 万元,支出决算为 2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 40.32 万元,支出决算为 61.8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5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调整导致公积金基数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 22.32 万元,支出决算为 22.3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049.72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038.7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 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10.94 万元,主要包括: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繁昌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繁昌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4万元, 2017 年度减少 20.89 万元,下降 65.6%,主要原因是合理使用 单位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度,繁昌县人民检察院无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繁昌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 6 辆, 其中:执法执勤用车 6 辆;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5 台(套), 单价 100 万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关于 2018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繁昌县人民检察院 2018 年度没有涉及绩效评价的重点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