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繁昌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9-06-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决 算 数

11.40

因公出国(境)费

0.00

公务接待费

1.8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9.6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60

公务用车购置

0.00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繁昌县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77%。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7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同。2016年繁昌县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 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5.41万元,下降75.03%。下降的原因是2015年公务接待费列支口径与2016年不一致,2015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中含本级院及协助上级院办案发生的工作就餐费。2016年繁昌县检察院国内接待共35批次,24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等。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省市有关要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6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3.42万元,下降26.26%。下降的原因是2016年进行了公车改革,规范处置公务用车,3辆公车作出售处理。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财政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16年,繁昌县检察院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联系方式:繁昌县检察院政务公开电话:7917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