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人民检察院自1979年恢复重建,现有内设机构5个。政法专项编制39人,实有干警39人,院党组成员5人。
历年来,我院先后荣获全国基层院“两房建设”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五好”检察院、“人民满意”检察院,省级卫生先进单位、优秀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并于2011年至今,连续4届获得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