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征信修复”电话,竟让多年积蓄不翼而飞。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袁某、周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时发现,多名被害人因误信“金融账户信息有误将影响征信”等话术,导致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此类案件仅是近期频发的冒充金融客服类诈骗的冰山一角。诈骗分子如何仅凭几部座机实施诈骗?所谓‘征信修复’背后又暗藏哪些致命陷阱?
基本案情
基本案情
2022年6月,袁某与周某某以广告公司为掩护申办16部固定电话,在芜湖市弋江区外经广场架设通讯设备为诈骗团伙提供跨境通讯支持。上游犯罪分子通过该设备冒充支付宝、京东金融客服,以"个人信息登记有误将影响征信"为由,虚构"账户异常需修复"等事由,诱骗被害人转账。经查:无锡被害人甲因"升级社会账户"骗局损失38万元;上海被害人乙因"解除账户异常"转账21.7万元。
2024年,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袁某、周某某提起公诉。经审理,弋江区人民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处袁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26000元,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3000元;二人违法所得依法追缴发还被害人。
检察官说法
此类诈骗呈现三大特征:
精准报信息: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信息,准确说出受害人姓名、账户等隐私。
制造恐慌:利用"影响征信""账户冻结"等话术施压。
诱导转账:引导将钱款转入"安全账户"。
检察官温馨提醒
三不原则:不轻信陌生来电、不透露验证码、不点击不明链接。
两必查:接到"客服"电话必查官方渠道核实,转账前必查对方账户合法性。
两立即:发现异常立即挂断电话,遭遇诈骗立即拨打110并保存通话记录。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