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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卡”,我们在行动
时间:2021-0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治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非法买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全力斩断非法买卖“两卡”黑灰产业链条。

近日,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检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犯罪嫌疑人柯某等五人依法批准逮捕。经查,犯罪嫌疑人柯某等五人在明知上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向他人大量收购开通网银、U盾的银行卡并加价出售给上线,现已查实该团伙收购银行卡共计353张。另犯罪嫌疑人柯某等人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从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仍以自己身份信息办理多张银行卡出售给上线用于资金结算,现已查实资金结算金额上亿元。

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绝对不能非法出租、出售或者购买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账户,否则不仅五年内会被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有可能在个人征信上留下污点,还可能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罪名,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