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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无情,多方救助有爱 ——“检察+妇联”携手呵护困境中的“她”
时间:2025-04-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家庭的帮助,让我们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4月16日,交通肇事受害者家属将寄托着感激和信任的锦旗分别送到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和繁昌区检察院,激动地感谢两级检察机关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帮助其家庭渡过难关。


【案情回顾】


2024年7月,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让王某一家陷入了困境。肇事者驾驶三轮电动车闯红灯,与王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后逃逸。该事故致王某颅脑严重损伤,丧失劳动和生活自理能力,经司法鉴定损伤程度达到重伤二级。肇事者因未购买保险且年老无赔偿能力,案发后未进行任何赔偿,但仅王某的住院手术费就高达13万余元。面对巨额的手术、后续治疗费用,王某一家愁眉不展,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和希望。


【检察履职】



2025年1月7日,该案被移送至繁昌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刑检部门在审查案件过程中了解到受害人因案致困情况,遂将该线索移送控申检察部门。控申检察部门审查认为王某系因案致重伤的农村困难妇女,属于国家司法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立即启动救助程序,并积极报请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同时,依托与区妇联建立的协作机制,将该线索移送繁昌区妇联,区妇联将其纳入困难妇女慰问名单。

2025年3月12日,市、区两级检察院和区妇联,共同上门走访了解王某身体治疗情况及面临的实际生活困难,两级检察院现场收取其司法救助申请材料,区妇联也为其送上慰问金。受理救助申请后,两级检察院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审批、发放救助金共4万余元。此外,针对肇事者未履行民事赔偿义务的问题,区检察院将该线索移送民事检察部门进行民事支持起诉,最大程度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鲜红的锦旗不仅是认可,更是责任和担当。繁昌区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托“春风暖”品牌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各项部署,积极探索“司法救助+N”多元化救助模式,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以检察“力度”,呵护民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