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内外监督合力
助推案件管理质效提升
案件质量评查
为深入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做实做细“三个管理”,同步做好内部监管及外部监督,2月14日,繁昌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上门”担任“质检员”,监督2024年第四季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开展情况。
评查前,对已办结案件实现“每案必检”,由办案人员进行自查、办案部门组织核查,旨在通过自查自纠对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审视。评查过程中,主要采取线下查阅纸质卷宗的形式,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采信、办案程序、文书使用、诉讼监督、办案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就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与案件承办人沟通核实,并填写《案件评查登记表》。针对司法办案中普遍性、典型性和倾向性问题,评查人员共同交流讨论,建立健全长效整改机制。
评查中,人大代表王强(系在职律师),其结合自身办案经验,从检察机关在告知、讯问程序规范等方面给出具体建议,并表示承办检察官要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理念,程序公正是保障实体正义的重要手段,切实发挥程序制约、调适与校正作用,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监督员对我院办案质量给予充分肯定,并从自身作用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发展方向等角度提出意见建议。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下一步,繁昌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现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规范化和实质化,真正做到以评查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同时借助“第三方”力量,有效减少内部监督“盲区”,切实提升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水平,全面推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