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将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钱斌同其他刑检部门同事一样常常加班、加点。他常说:“我们办案不能只盯着法律条文,更要将自己代入其中,设想下自己是当事人会怎样?”在办理王某某故意伤害案中,双方当事人都是环卫工人,二人偶发口角产生冲突导致被害人李某某轻伤二级,王某某家庭贫困,赔偿能力有限。钱斌发现摆在眼前的问题不是如何追究王某某的刑事责任,而是要如何妥善化解二人之间的矛盾,赔偿李某某的经济损失。他通过本院的检调对接机制将线索移送基层司法所,在调解员的参与下多次调解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同时也多次做了李某某子女的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既在王某某的承受范围之内,也得到了李某某的认可,双方握手言和。本院依法对王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