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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司法创优年·检护民生】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燃”,繁昌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石油液化气行业专项检查
时间:2024-04-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全无小事,

防患于未“燃”

石油液化气行业专项检查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切实守牢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月3日下午,繁昌区检察院联合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市场局等部门,聚焦石油液化气行业安全隐患问题开展专项检查,通过实地走访辖区燃气经营企业,深入摸排瓶装燃气经营、存储、运输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

排查现场,检查组重点调查了解场站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经营瓶装燃气企业许可证办理情况、瓶装液化气运输车辆消防措施以及石油液化气钢瓶统一标号检测信息情况。同时向生产经营者宣传《安全生产法》、《芜湖市瓶装燃气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知识,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合法合规经营。

规范方能安全,无患才能不“燃”。下一步,繁昌区检察院将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与相关行政部门合力推动燃气行业规范化治理,筑牢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的安全“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