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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未花开·春小苗】送法进社区:依法带娃,做合格家长
时间:2024-02-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送法进社区

【引言】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依法带娃”已成为合格父母的必修课。《家庭教育促进法》是首部有关家庭教育事务的法律规范,是处理家庭教育事务的基本要求、最高准则。该法正式施行后,标志着我国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国事”。

为宣传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提高家长朋友的法律法规意识,2024年1月31日,芜湖市关工委旗帜报告团繁昌分团成员、繁昌区检察院“芜未花开·春小苗”未检干警李靖靖来到横山社区,为30余名家长作专题宣讲。

检察干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背景,围绕家庭教育“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 展开详细讲解,鼓励、引导家长依法带娃、科学带娃,将“以身作责,换位思考,依法依规” 贯彻到家庭教育中。

下一步,繁昌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春小苗”未检品牌的青春护航作用,切实履行职能,继续扩大宣传范围,为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根本任务: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方式方法:

1.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2.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3.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

4.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5.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6.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7.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8.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9.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