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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两会”,繁检“答卷”丨特色党建品牌之“山水益心”
时间:2024-0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山水益心


繁昌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在能动履职中培育和打造“山水益心”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品牌,努力做蓝天、青山、碧水的“山水繁昌”公益守护者。


突出重点,山水保护有广度


无畏跋山涉水,打赢生态保卫战。繁昌区检察院以月为单位列出工作重点,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乡村振兴、河湖治理、耕地保护等方面的公益诉讼“小专项”行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在办理某公司违法堆放生产废料案中,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清理生产废料6万余吨;针对某镇古树名木保护不力,通过磋商+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区古树名木普查,助力守护“有生命的文物”。办理的“督促保护某镇饮用水取水口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案例。

久久为功,山水护绿有力度


心中有山水,履职见担当。繁昌区检察院以发现的环境保护问题为着力点,实施“雷霆护绿”专项行动,共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类刑事案件3件,提起公诉2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件,提起诉讼1件。在办案中注重追偿生态环境损失,通过支持磋商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251万余元,达到“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的最佳司法状态。

多措并举,山水共治有深度


山水有相依,生态永相连。繁昌区检察院坚持系统思维,联合共治,在办理一起农村土地流转纠纷案件中,发挥“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牵头制定《2023年“府检联动”耕地保护专项工作方案》,向行政机关移送线索8条,发出检察建议2件,摸排违法用地线索16条,形成耕地保护工作合力。此外,与相关单位建立繁昌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环保领域执法司法同堂培训,推动形成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检察监督工作合力,共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类刑事犯罪线索2条,反向衔接移送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件5件。


青山绿水间,映出检察蓝


繁昌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在能动履职中培育和打造“山水益心”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品牌,努力做蓝天、青山、碧水的“山水繁昌”公益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