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检查
冬季是火、电、燃气使用的高峰季节,也是消防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为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切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11月30日下午,繁昌区检察院联合繁昌区消防大队对辖区内部分公共场所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对零售店、食品店等公共场所的灭火器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要求配备灭火器、灭火器摆放位置是否规范、灭火器是否已过期、灭火器罐体是否有损伤等问题,并告知商家如何辨别国家认证的合格消防器材。同时对发现的消防设施不健全、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和具体措施,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