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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两会”,繁检“答卷”丨典型人物之李俊——琴心剑胆守正义
时间:2024-0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从书记员到员额检察官,从一般干警到科室负责人,繁昌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李俊,始终将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贯穿于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所办的每一个案件。

梅花香自苦寒来

李俊深知检察工作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大意,尤其是对法律的把握和运用不能有任何偏差。他常以“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来鞭策自己,特别是从事公诉工作后,他不仅虚心向部门老同志学习和请教,而且刻苦钻研业务知识、聚精会神“啃”法律书籍,一案一案积累办案经验。他坚持理论指导实践,注重从每一次外出取证、每一次讯问询问、每一次开庭中积累经验,与书本知识相互印证,充实提高,丰富内涵。依靠这股“敢和自己过不去”的韧劲,李俊荣立芜湖市检察机关个人三等功一次,并先后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反渎优秀侦查员、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芜湖市政法系统“改优促”作风建设年群众满意基层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春风化雨释深情

在第二检察部工作时,李俊深知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这“三大检察”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他妥善办理7起支持老年人索要赡养费、未成年人索要抚养费案件,切实维护“一老一小”合法权益;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督促整治散养五保老人住房安全隐患,助力老有所居;聚焦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消防安全、矿山安全生产等人民群众关切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在刑事检察部门工作时,李俊同志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能动履职,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努力促成案件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琴心剑胆守正义

在李俊心目中,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关系着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在办理郑某诈骗案时,犯罪嫌疑人以虚假技术入股方式诈骗被害人投资款数十万元,但一直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检察机关讯问时,郑某随口陈述其还有以技术入股与其他人合作办厂的经历,李俊敏锐感觉到郑某可能还有诈骗其他被害人的犯罪事实,于是果断与公安机关沟通并串并外地案件,发现郑某确有诈骗其他被害人的案件,且有一起案情类似案件已在浙江某地得到法院判决。在假设得到事实印证后,李俊围绕犯罪构成要件向公安机关列出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该案被依法提起公诉后,庭审环节长达6个小时,不仅是一场智力与毅力的较量,也是一场体力与脑力的博弈。面对拒不认罪、一直狡辩的被告人,李俊始终保持沉着冷静,从讯问到举证,从公诉发言到法庭辩论,他寸理必争、步步为营,使被告人不能自圆其说,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最终郑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


正因为对工作有着高度的热情和责任感,无论是疑难复杂案件还是简单明了的速裁案件,李俊总是一丝不苟地审查案件。凭着对对当事人负责、对案件证据负责、对检察事业负责的态度,以不骄不躁的扎实作风和无私无畏的进取精神,在国家公诉席上默默坚守着!